7月20日,苏州市住建局通报:
从532家企业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106家企业开展建筑业资质许可事项企业承诺内容的真实性核查工作,经与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系统数据比对,106家企业存在人员社保缴纳承诺情况与企业实际缴纳情况不一致的问题,承诺内容不一致企业比例达100%。
处理意见
上述106家企业不得以涉及通报的建筑业资质承接新工程项目、进行合同归集、申报资质升级、增项、合并重组分立、调整主管部门,相关监管部门暂停办理涉及资质企业的许可、审核、备案等手续。
同时,建议按照法定程序撤销相应建筑业资质。
下一步工作要求
考虑到抽查企业不合格率达到100%,建议市行政审批局对剩余426家企业中有关承诺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建筑企业本质安全。
原文如下——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事项企业承诺内容真实性核查工作的通知》(苏住建建〔2021〕27号),2021年6月下旬,市住建局开展了2021年第一批全市建筑业企业(含市政类)资质许可事项企业承诺内容真实性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真实性核查范围为2021年取得市级许可建筑业资质(2020年第九批~2021年第三批)的532家企业。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市住建局统一按照20% 比例随机抽取106家企业开展建筑业资质许可事项企业承诺内容的真实性核查工作,经与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系统数据比对, 106家企业存在人员社保缴纳承诺情况与企业实际缴纳情况不一致的问题(详见附件1),承诺内容不一致企业比例达100%。
二、处理意见
上述106家企业不得以涉及通报的建筑业资质承接新工程项目、进行合同归集、申报资质升级、增项、合并重组分立、调整主管部门,相关监管部门暂停办理涉及资质企业的许可、审核、备案等手续。同时,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市住建局将核查情况抄送资质许可机关,建议按照法定程序撤销相应建筑业资质。
相关单位对核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于本文件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起申诉(书面申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联系方式:市住建局城建处(市政类企业),电话:65235690;市建筑安装管理处(非市政类企业),电话:65237809。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核查。开展建筑业资质许可事项企业承诺内容真实性核查工作,是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企业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查自纠。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大真实性核查力度,提高核查比例覆盖率,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净化全市建筑行业环境。
2.依法监管,严守纪律。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工作人员在动态核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切实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优化市场环境。
考虑到抽查企业不合格率达到100%,建议市行政审批局对剩余426家企业中有关承诺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建筑企业本质安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0日
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